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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法院己经判决决了房产!当时是经过了赣州房产评估公司评估了!才判决的!而現在县法院又要重新请评估公司评估房子!评估费执行庭说要我方出!即然当初是市评估公司评估的!难道市评估公司还当不了县评估公司吗!而且当初请评估公司也是经过法院去请的!请帮我看看!这是否合法!还有我该怎么去争取我的合法利益!谢谢

其他江西省-赣州市2020-08-03 21:03:4815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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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5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审判时评估的时间离执行拍卖的时间较长,是需要重新评估的
    回复于 2020-08-03 21:07:43 咨询他
  • 周莉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说的是诉讼中对房产进行了评估,在执行阶段又进行评估了吗?你可以跟法院沟通确认一下,看是否是因为上一次评估间隔的时间太长房价有所变动才需要重新评估。评估公司只要有资质就行,跟市里的和县里的没什么关系,执行阶段评估费用是由申请执行人先垫付的,房产拍卖后从执行拍卖中抵扣给你。
    回复于 2020-08-03 21:42: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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