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姥爷也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嫁到本庄是名本庄小学老师,二女儿嫁到市区过后一直在老家生活户口也在本庄直到照顾父母相继去世一直居住在老家,三女儿顶父亲的工作嫁到市区,前两天老家房子平改分三套老人没有立任何遗嘱分配老宅,后来姐妹三人分别个字在村委会立据个字分得一套,現今三女儿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去世,二女儿不想把妹妹那套房子给三妹妹的丈夫儿子,是否可以过道自己名下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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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进海律师月帮助0人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你好,按你说的情况,三个女儿都有继承权,即使三女儿签字分得遗产后去世,那么三女儿分得的房产就是她的遗产,由他老公个儿子继承。二女儿做法是不合法的。回复于 2020-07-26 22:10:2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0-07-26 22:21:44
但是三女儿跟大女儿并没有把老两口侍奉养老到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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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26 22:22:32
这个不是三女儿不能获得遗产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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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26 22:23:14
二女儿的做法是违法的,三女儿的老公和儿子可以告她,法律上支持三女儿的老公和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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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26 22:24:26
我认为二女儿是法盲,她凭什么可以不把房产给三女儿她老公和孩子?都是爹妈生的,三女儿何况也不在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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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26 22:25:07
法律上,继承人只要没有伤害过被继承人,都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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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7-26 22:27:13
那意思就是二女儿没有任何权利把那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老家的那套房子并没有公正到说具体给到三女儿名下而是在村委会工作人说以后到村委会公正到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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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7-26 22:28:11
是的,在村委签字有效,然后去办理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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