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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六月七日因儿子的婚姻纠纷到亲家门前讲理,其在开门后说话过程中用刀砍向我,我为了防止我和妻子受伤,取了锄头防止伤害到我们,其抢了锄头并用刀砍伤我头部,造成轻微伤。我又取了铁锹,其拿锄头打向我,我用铁锹去挡,并把锄头打为两截,我也倒在地上,其继续追打我,我抬了断了的锄头在手,我在后退时又倒在地上,当时她已经扑到我身前,我急忙用锄头去挡,他在躲在过程中后脑着地,造成重伤。请问一下律师,我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求求好心的律师帮我。

刑事辩护山西省-太原市2020-07-20 23:00:2313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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