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宁波,2019年4月9日离职,因公司未支付2018年的奖金部分,于2020年5月份到公司社保所在地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受理并择日开庭,因对这个仲裁时效法律规定不清楚,错过了1年的仲裁申诉时效,仲裁院驳回我的申诉。但是,离职期间,本人多次前往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奖金会发,等公司与客户业务结算清楚以后,因此,本人在得知这个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到提出劳动仲裁并未超过一年。眼下,我是否还有可以去法院起诉该公司的权利?还是也是会被驳回。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我通过中介微信找到工作地点昆山宝湾物流园,10.7号试岗1小时,10.8号正式上班。10.10号休息一天。10月12号,因为讲话(不影响工作)情况下把我从包装岗位调成装车岗位。我干了一下午。第二天拒绝他,他辞职我。我是否可以诉讼
-
公司效益不好安排放假一周,要扣全勤和绩效吗?
-
快离职时跟新人吐槽了公司,公司以我向新人传播负面信息为由扣除我全部绩效,新人向公司提供了吐槽证据,怎样可以拿回我应得的绩效
-
我们公司是压一个月工资,发一个月工资,前天管理微信发信息通知我,从九月份降工价,我不同意应该怎么做
-
25年底应聘了一家建筑公司埃及预算工作,现在项目暂时要停工,安排我去公司上班,但工资少了8000元每月,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