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宁波,2019年4月9日离职,因公司未支付2018年的奖金部分,于2020年5月份到公司社保所在地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受理并择日开庭,因对这个仲裁时效法律规定不清楚,错过了1年的仲裁申诉时效,仲裁院驳回我的申诉。但是,离职期间,本人多次前往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奖金会发,等公司与客户业务结算清楚以后,因此,本人在得知这个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到提出劳动仲裁并未超过一年。眼下,我是否还有可以去法院起诉该公司的权利?还是也是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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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弟弟陈良浩小时候把我头砸流血留疤,现在我向他索要500元医药费,他不仅赖账,还道德绑架让我给我爸付抚养费,想咨询律师这两件事的法律定性和我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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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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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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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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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