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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份,曹某(肇事车主,江苏人,男,40岁,在江苏上班)驾驶宝马x5车辆,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天堂寨风景区T形交叉路口并道时撞伤正在驾驶摩托车直行的驾驶员朱某(当事人,居住于金寨,男,20岁,上学),朱某立即报警,经交警判定,曹某全责,朱某小脚趾骨折,就诊于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县医院,2019年8月份安装钢板,于2020年7月份取出,期间花费医药费共计一万五千余元,曹某购有交通险,想咨询一下,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安徽省-六安市2020-07-12 18:56:3718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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