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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号下午,在厂里上班时间,与同事发生工作事务中的口角争执。可能是由于我无冲撞到同事的胳膊还是肩膀,导致对方手机掉落地上,摔破屏幕。对方激动发火,在我毫无防备下,顺手拿起旁边的铁块砸向我的头部,下意识我用胳膊肘挡住头部,可还是砸到了我的后脑部位。导致我去医院缝合四五针,疤痕有五公分的样子。我们要求对方赔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7000元整,对方拒绝,只愿意赔偿2000元 在他砸万我后,我也还击了一脚踢在他后腰部位,对方说导致他腰间盘凸出加重。目前事情公司在协调中,对方丝毫没认为自己有错误过分之处。 请问这个情况,我可以起诉,以民事诉讼告他故意伤害吗?

医疗纠纷湖北省-孝感市2020-07-01 10:17:5415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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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银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
    故意伤害是刑事诉讼范畴。你可以以他侵犯你人身权健康权要求民事赔偿。
    回复于 2020-07-01 12:05: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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