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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第一次开标300起,一个标,两个标段,一个标段符合投标条件,另一个标段不符合条件没有开标,符合条件的那个标段开标了,也有中标人了,461中标,但是没有签合同,现在是招标公示另一个标段的,标底价提到460了,这样做合法吗?

经济金融北京市-市辖区2020-05-21 10:18:1418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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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郝风才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
    得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回复于 2020-05-21 10:25: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21 10:30:00

      您好,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和谁签,签订什么样的?如果不签订有什么违法的依据?谢谢您

    • 律师回复: 2020-05-21 10:31:57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不存在违法的事情,这属于民事领域,《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必须签订合同,否则中标无效。

    • 用户追问: 2020-05-21 10:35:08

      那个标底价在开标以后又更改了,这个算不算违法,该怎样救济?

    • 律师回复: 2020-05-21 10:36:07

      不得更改的,你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或起诉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存在一定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0-05-21 10:31:4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21 10:36:38

      那怎样救济,有没有违法的法律依据?

    • 律师回复: 2020-05-21 10:39:47

      招标投标法。因为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可以考虑委托当地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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