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我是房东我在2018年4月20号向A出租,当时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第二年续租但是没有签订合同,因此租赁合同在2019年4月20号终止,那么这样是不是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A在2020年三月底告知房东和中介不再租赁,并搬离是不是算终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A在租赁时对房屋及家具家电进行毁坏,并且拖欠了两年物业费和部分煤气费、水费,房东是否应要求其进行赔偿? 房东于2020年4月10号将房子租给别人,是否算对A违约? A多次上门骚扰,且威胁房东,以房东是国家公务员为由要挟并骚扰房东赔偿违约金,这种现象应该怎么算?

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2020-04-17 19:09:01186*****816

分享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05 累计好评215 11分钟响应

    咨询
  • 曹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8 累计好评2673 12分钟响应

    咨询
  • 任淑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70 累计好评2702 14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