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注册公司,注册资本500万,都已实际打款入账,我方出资190万,占38%,后由于项目无法落地,公司没有任何经营,协商注销公司退还股本金,我方在2019年12月通过借款的形式(打了借条)退了70万股本金2020年3月退了10万股本金,还有110万股本金在对公账户里,但是大股东也是法人,在此期间未经商量私自挪用股本金,在我方几次要求公开银行对账单和余额时,大股东(法人)只发了一次余额,但是很明显账户是动过的,因为结息不对。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共管财务和网银盾,但是钱打进去后,大股东就一直不将网银给我方,请问他们涉嫌犯罪吗,我可以怎么做,以最快的速度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0-04-17 12:06:4017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