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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了,去年九月五号开庭了,在开庭过程中牵扯到我弟(患尿毒症晚期一星期透析三次,需要我弟做个无劳动力鉴定)的赔偿款,法管要求休庭,到现在没有再开庭,请问我这个案子能按同命同价赔偿吗?

交通事故山东省-潍坊市2020-04-13 10:55:151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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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燕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现在已经开始广泛施行了,具体要落实一下您当地的适用情况,如果也开始适用了,一般是可以的。
    回复于 2020-04-13 11:00:26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4-13 11:18:48

      请问山东潍坊执行同命同价了吗,3 月12号山东发布同命同价条文了!

    • 律师回复: 2020-04-13 11:20:10

      您当地如果已经发布了,未审结的一般是可以适用的,建议与你的律师沟通,向法院提出相关的诉求。

  • 刘玉山律师
    月帮助0
    辽宁盛恒(长春)律师事务所
    如本地高院规定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应当一致,可以同命同价。
    回复于 2020-04-13 11:06:2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4-13 11:16:00

      我是山东潍坊的3月十二号才发布的同命同价的条文,能执行吗?

  • 李庆华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骏博律师事务所
    应该同命同价,山东已经有几个市开始实行。
    回复于 2020-04-13 22:09: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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