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0年招干进入安徽滁州天长市农业银行工作,1996年成立农业发展银行,我又从农业银行分家到天长市农业发展银行工作。2006年我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我刑满释放后在民营企业就业,并自己在当地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按照我的身份证年龄,我应该在2019年12月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可是我从农业银行分家后,个人的养老保险就全部划转到农业发展银行了,但是当时农业发展银行经国家财政部批准,所有的员工的养老保险都是在总行内部设立的资金账户,到现在还没有进入国家社保养老保险系统,所以我之前在银行工作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就无法衔接,现在我办不了退休手续。我现在面临养老生活保障无法解决。
其他安徽省-滁州市2020-04-07 10:38:1515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