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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先后投资20万元,在广州设立A子公司,投资5万元在上海设立B分公司,后来A、B公司均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清偿债权人C公司的到期债务。请大家分析一下C公司如何要求A、B两个公司清偿自己的债务,从而了解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经济金融云南省-昆明市2020-03-11 20:11:1313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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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3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没有义务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承担
    回复于 2020-03-11 22:24: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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