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方面的问题。合同是2005年签字,我是甲方,以一万元价格,把44亩地承包给乙方三十年。合同中有明确表示承包给乙方28亩地,其余部分只写了由乙方经营,并未写清具体亩数,是之后丈量过才知道另外的是16亩。合同只签了字,并未摁手印,也没写承包期限和违约金具体金额,只是当时口头承诺乙方经营我的土地到2027年。合同中有写“如合同到期后,土地政策未作改变,该土地仍由乙方经营”,“自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撕毁合同,如若这样,需支付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现在由于父亲身体不好,我想要把这份合同撤销,如约支付乙方经济损失也行,乙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做呢
合同纠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0-03-10 11:49:1115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