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龄21年现45周岁(女),现在因环保不合格停产,一直发生活费,后要我们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补偿21个月工资,我没同意停发7个月生活费,去年11月份我到45周岁公司又开始给我发生活费,我们公司劳动合同是跟我们3年一次,这几天又要我们去清算,请问这样合法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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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娇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您好,按您说的情况,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生活费以及经济补偿金,算很正规的企业呢。回复于 2020-03-09 18:0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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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3-09 18:07:35
可现在公司要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听别人说女满45周岁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这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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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3-09 18:10:42
如果您不愿意解除合同,可以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一般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强制解除,存在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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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0-03-09 19:01:25
赔偿金有什么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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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3-09 19:03:44
如果违法解除,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是按工作年限算的,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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