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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19年五月份开了一家饭店!合同是用我的身份证先的!但是饭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我妹妹!当时开饭店我一分钱都没有!她们说开就开了!后来生意不好她们说不开就关门了!现在房东要房租!如果给不了房租就起诉!这个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还是俩家的!毕竟我是一个单亲母亲一个人带三个孩子打工一直都是开饭店是我妈投资的我没钱!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他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2020-03-02 16:20:5713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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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郁明娴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你是合同签订方,她是实际使用人,可以要求她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0-03-02 16:25:4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3-02 16:32:23

      好的谢谢您!如果她不管怎么办?

    • 律师回复: 2020-03-02 16:38:53

      房东起诉,可以追加她为被告。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4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房子是用于开饭店,由饭店和你们几个承担。
    回复于 2020-03-02 16:57: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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