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一名公租房拆迁户。1997年被拆迁永迁安置。但被安置面积比核定上浮还大5平方,被拆迁房企要求我购买5平方,出具购房款收据,并在拆迁协议上加写向房企购买5平方的租赁权。当时1997至2002间租户持协议和租赁约去指定房管所交租,但没具体理由不给我立新租约,及后来直接告诉我暂时不收租金。1999房管所和房企在租户不知情完成房屋转换。现在房管所要求收房追租。我想律师指点我能否争取我支付5平方购款的权利。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0-02-25 22:04:491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