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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问一下我今天刚好试用期3个月,在这疫情期间刚刚收到公司发来的辞退信息 理由: 您于2019年11月21日入职,目前正处于试用期期间,在此期间,经过用人部门及人事科综合评估意见,您不符合我司转正录用的条件,现我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合理合法么,我改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重庆市2020-02-20 10:51:3715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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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诗琴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未发放试用期工资,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0-02-20 11:27: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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