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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伯是一个精神有问题,没有劳动能力,一直都同我爸一起生活,我爸扶养他,后来向村委会申请问低保,低保保我大伯,不保我爸,但村委会的人说我爸没有义务扶养我大伯,所以低保只保我大伯一人,我爸只有我一个女儿,因为村委会这样说,所以我要求分开户口本,村委会却推说不能分开户口本,还威胁我爸说,是不是我大伯不想拿低保了,安我爸同我大伯的情况,是否真的没有扶养他的义务,村委会这样做对吗?既然没有扶养我大伯的义务,为什么又不给予分开户口本,村委会这样做不是在欺负人吗?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0-02-19 12:28:0815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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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178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大伯作为无行为能力者,作为兄弟的可以作为其监护人,至于村委会以你大伯低保做要挟确实存在问题。
    回复于 2020-02-19 12:40: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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