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您好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疫情期间 公司根据这个裁人

劳动争议山西省-太原市2020-02-12 16:43:05136*****492

分享

律师回复

  • 成静婷律师
    月帮助0
    山西盛道律师事务所
    你加上我微信,把整个文件给我发过来(一八六三六六九四七六零)
    回复于 2020-02-12 17:16:1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26 累计好评207 11分钟响应

    咨询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64 累计好评3346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76 累计好评1023 16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