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法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 此条款中:因“诊疗规范”置于「药品说明书」前,因此,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只要符合诊疗规范应当判定为合法。对吗?
热门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最新咨询
-
您好!我要处理医院的纠纷
-
二婚刚刚领证就分了搬迁房,将来女方有没有权利继承
-
老人一个月前脑出血手术,虽生命稳定但瘫痪仍在医院康复治疗,医院在插鼻管无不良反应的同时,通过鼻子插入做一个肺部检查后,鼻腔长时间大量出血,导致病人再次住进icu,并通知马上要切喉管插呼吸机。医院对此次出血原因没有做解释说明。如后续因此次出血引发一系列身体机能下降导致身故或后期病人再离不开呼吸机生命质量下降,这类情况能否找医院索赔?
-
两年前上睑下垂手术后造成睑外翻、轻微闭合不全、丝状角膜炎,评残的几率有多大
-
去年体检B超报告心脏结构大致正常,今年体检报告B超二叶式主动脉瓣钙化中度狭窄伴轻度反流,现在西安西京医院建议手术治疗。上家医疗机构是不是存在过失。工作我重体力劳动,伴熬夜,如果是上家医疗机构早发现告诉我调了合适的岗位可能就不用提前进入手术窗口了。我的胜诉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