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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珠海保税区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销售说是公寓,可以住人,但是房屋性质是商业,办公!销售说公寓式商业性质的,我就签订了合同,也签订了非物业住宅告知书,后来保税区不让住人,但是已经网签了合同,所有细节都对我不利!我还能追回房款吗?哪怕牺牲部分房款也可以!我只有开发商销售的聊天记录,告诉我是公寓,而且可以住人!别的没有!

合同纠纷广东省-珠海市2020-01-18 15:41:2813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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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3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开发商存在有欺诈行为,你们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退款赔偿
    回复于 2020-01-18 15:48:25 咨询他
  • 郁明娴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除了聊天记录,搜集销售单页宣传等证明材料,先协商
    回复于 2020-01-18 15:50: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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