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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之前在一家金融投资公司工作,职务是公司副总。现在该公司涉及到民间借贷纠纷,借贷人将该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该公司胜诉。借贷人不服判决,事情越闹越大,目前警方介入,将该公司法人及工作人员拘留,理由是涉黑和诈骗。我姐2016年已经从该公司辞职,该借贷行为发生在她辞职以前,我姐只是一个领工资的打工者,并没有从中拿到好处,或者在该公司有股份。警方拘留我姐的理由是诈骗,请问公安局的这个拘留理由成立吗?现在三十天的拘留期将满,听说公安局可能会把该案所有的材料移交检察院,我姐会因此被批捕吗?

债权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0-01-09 16:57:4713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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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8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公司涉嫌诈骗的话,员工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0-01-09 20:04: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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