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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受伤,公司垫付了医药费,现在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父亲住院17天,日常工资为350元/天,护理费130元/天。医院开出的需要休养的时间为45天,而公司只给1万元,因此按照赔偿标准远不及一半。才去这个工地一两个月,工地上的农民工没有保险,没有合同,没有转账记录。私下谈判谈不拢的话,找劳动局仲裁也需要做什么劳动鉴定,时间较长,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没有 我的电话

医疗纠纷广东省-佛山市2020-01-02 11:11:401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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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金叶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和他交涉时录音,保留证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可能较久。也可以直接进行伤残鉴定,按照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回复于 2020-01-03 09:34: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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