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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大部分城市当下的生活节奏基本都在持续加快,除了导致结婚率生育率降低外,能让人有效缓解释放压力的宠物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喜爱,在很多“铲屎官”心里,它们不仅仅是宠物,可能还已经是亲人一般的存在,
因此人们在宠物的教育方面也会投入大量心血,使其养成好的习惯。但也有些人对宠物并不怎么上心,同时自身还缺乏这方面的意识,于是便导致了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的出现。
这些不文明行为除了影响公共环境之外,可能还会给无辜的人造成伤害,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例如不牵绳导致的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事后的纠纷当然少不了,日前便有咨询者来讯,被狗咬时将狗打死了,究竟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对方表示他家的狗是雪纳瑞,价格三千。
相关律师表示,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看被侵权人被咬的原因: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以面对宠物伤人的情况,大家切忌冲动报复,赔偿的协商有异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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