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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无效证据害了你!离婚法庭不看你哭得有多惨!
《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早已明确了离婚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则。扬州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律师结合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案例,拆解离婚诉讼中有效证据的认定标准、无效证据的常见类型,梳理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帮你避开取证误区,用合法有效的证据守护自身权益。

“陈律师,我老公出轨,我天天以泪洗面,法庭看我这么委屈,肯定会站我这边吧?”“我存了好多他和小三的聊天截图,还有偷偷录的视频,这些都是铁证,一定能让他净身出户!”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陈华律师在处理婚姻家事纠纷时,这类充满情绪却忽视证据效力的咨询每天都在发生。现实中,很多人陷入“谁更委屈谁胜诉”的误区,把精力耗费在情绪宣泄上,却不知离婚诉讼的核心是“证据为王”——法官不看你哭得有多惨,只看你手中的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力。那些让你心碎的“证据”,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成为无效材料,反而耽误维权时机。

《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早已明确了离婚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则。扬州专门打离婚案子的律师陈华律师结合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案例,拆解离婚诉讼中有效证据的认定标准、无效证据的常见类型,梳理证据收集的核心要点,帮你避开取证误区,用合法有效的证据守护自身权益。

一、核心认知:离婚诉讼的证据认定核心逻辑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效证据 vs 无效证据:核心区别拆解

对比维度

有效证据

无效证据/弱势证据

核心特征

来源合法、载体原始、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直接关联

来源违法、缺乏原始载体、内容存疑,或与案件无直接关联

常见类型

1. 对方亲笔手写的悔过书、保证书;2. 自家住所、车内等合法场所拍摄的视听资料;3. 标注“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凭证;4. 官方出具的婚姻过错相关证明

1. 针孔摄像头拍摄的他人隐私画面;2. 无原始手机/电脑佐证的聊天记录截图;3. 道听途说的证人证言;4. 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制件、复制品

法律后果

可被法官采信,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划分财产的关键依据

被法官驳回,无法作为定案依据,严重者可能因非法取证承担法律责任

认定依据

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关于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要求

违反证据认定三性要求,或违反《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隐私权、人格权的保护规定

(三)典型案例解读

妻子钟娜为证明丈夫郭岗出轨,在第三者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取证,后持该视频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该取证方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视频人物图像模糊,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68 条,对该非法证据不予采信,最终驳回钟娜的离婚诉求。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律师解读:本案中原告钟娜为证明丈夫出轨,在第三者陈小玲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偷拍取证的行为,已明显违反证据合法性的核心要求,法院认定证据无效并驳回其诉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来看,第三者的住宅属于受《民法典》严格保护的私密空间,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非法侵入、拍摄,钟娜的偷拍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与住宅安宁权,即便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婚姻权益,也不能成为非法取证的免责理由;同时,案涉视频还存在人物图像模糊不清、无法辨别身份的问题,即便不考虑合法性缺陷,也因缺乏基本的证明力而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扬州离婚律师陈华律师在此特别提醒,离婚诉讼中取证的合法性是前提,当事人应在自身合法支配的空间(如自有住宅、车辆)内取证,或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等合法途径固定证据,切勿触碰非法侵入他人私密空间、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等法律红线,否则不仅无法实现维权目的,还可能承担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

二、离婚取证最容易踩的3个坑,千万别中招!

坑1:“只要拍到出轨画面,不管怎么拍都能用”

坑2:“截图存好就行,原始手机丢了也没关系”

坑3:“收集的证据越多,胜诉概率越高”

结语:情绪换不来胜诉,有效证据才是底气

扬州婚姻律师陈华律师提醒您:离婚诉讼中,委屈和眼泪无法打动法官,能帮你守住权益的,是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据,以及清晰的维权策略。专门打离婚案子的陈华律师完全理解你在婚姻破裂时的痛苦与无助,但请记住:冲动取证只会适得其反,冷静规划才能事半功倍。

若你在扬州正面临离婚纠纷(如不知如何合法取证、现有证据是否有效、需要起草离婚协议或代理诉讼),建议及时咨询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陈华律师是扬州本地的婚姻律师,会依托《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扬州本地司法实践经验,为你提供“证据合法性审查、取证方案规划、离婚诉讼代理”全流程服务,帮你精准锁定有效证据,清晰界定权益边界,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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