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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企业设立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普通合伙企业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6.评估无限制,可以协商评估;

7.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8.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9.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10.可以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公司”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

1.由2~50个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3.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5.对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出资无限制;

6.有限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8.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9.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10.可以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公司”字样。
企业法
合伙协议

1.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不得由协议约定的事项:

(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以劳务出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1个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不得与企业同业竞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分享分担;国有独资企业、国企、上市公司等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合伙协议约定优先的事项:

(1)有限合伙人

①财产份额出质自由;②“自我交易”自由;③“竞业经营”自由;④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协议可另约定。

(2)普通合伙人

①不得“自我交易”;②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③实行全票决事项

——协议可另约定。

(3)其他

①新合伙人入伙,全体一致同意+书面入伙协议;

②合伙人之间转变,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协议可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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