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房子注册了一个公司 然后我已经一年没有租了 人也不在他的房子 但是公司未及时牵走 期间也没有用他们的场地 一年没有联系 现在房东突然上门说要一万块钱 不然就要去拉黑 请问一下 房东要一万块钱属不属于诈骗?然后拉黑的话有什么影响 因为现在公司已经在注销了 但需要几天的时间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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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万昌律师月帮助17人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你好,没用房子不需要支付房租。你可以不用理会他回复于 2024-10-23 22:11:2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10-23 22:12:34
之前注册的时候房东知道这个事情 然后现在倒打一耙想去举报 那举报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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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0-23 22:14:43
没有影响,你只需要支付实际使用期间房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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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0-23 22:15:52
我公司没牵走 公司还挂在他房子名下 但没有使用场地 我现在已经在办注销了 房东现在去举报或者使用其他方式弄我 我会有什么损失吗 会上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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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0-23 22:16:24
不会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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