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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给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或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视情况而定。
一方父母单独出资给子女购置资产,且父母明确表示赠予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双方出资给子女购置资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结婚后,父母欲赠予子女不动产,应考虑清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做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免发生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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