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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或者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
2、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交付义务人,该义务的承担者是业主,应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人交纳物业费。
3、业主自行管理小区的情况下,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确定的收费标准等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费。
4、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以外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物业进行管理,各类非物业服务企业以外的管理人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物业服务企业一致,业主应当向其他管理人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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