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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相较于民事或行政诉讼其所涉及的违法行为更为严重、刑罚更为严厉,涉案的个人或其亲属的信息一旦遭到泄露,可能会给其他不理智的当事人或亲属实施打击报复、恐吓、威胁等行为创造条件,甚至会产生网络暴力或人肉搜索等安全风险。无论是刑事诉讼当事人还是涉案人员的直系亲属,亦或参诉证人等相关人员,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是事关人身安全和隐私权利的重中之重。
那么参加刑事诉讼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
首先,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个人信息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案件相关人的通信信息、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隐私信息等,通常会以不公开、保密或庭外核实的方式来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对个人隐私的保密义务,以及其他有关搜查证据范围的限定、流程手续的法律规定目的都在于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职务行为过度扩张以致侵犯民众的个人信息权利。
其次,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的专门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亦细化了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相关人员个人信息的保护。如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限于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具体到刑事诉讼中,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须限于惩罚犯罪的目的,其收集手段和方法也必须合理。由此可知,参加刑事诉讼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具有正当的法律基础。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参加刑事诉讼的相关人员应当主动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或被越权侵犯。参诉人员享有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权利,一旦发现个人权利存在被侵犯的可能,应当及时联系相关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告知实施相关措施的理由并出示文件、了解所实施行为手段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有权要求其在特定情况下删除或隐藏自己的个人信息。
如果个人信息得不到有效保护,可以向专门机关反映情况,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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