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能确定劳动关系吗,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5 21:06浏览量:933
劳作联系不被用人单位所供认,劳作者拿不回自己该拿的薪酬或是权益,这时候就需求先去承认劳作联系,有些劳作者有其他一起的证言,那么,证人证言能承认劳作联系吗,承认劳作联系需求哪些依据?听讼网小编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证人证言能承认劳作联系吗
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文清晰,修建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事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安排或自然人,对该安排或自然人招用的劳作者,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当用工主体职责。因而,劳作者只需供给依据证明其系受承包人招用并为之供给劳作就行。实践中,应针对两边的举证状况对案子现实进行确定。
一、在劳作者仅供给证人证言的状况下,如用人单位供给相反依据予以辩驳,比方,用人单位供给其所有员工的薪酬单、考勤记载等,而证人又是早已脱离施工单位或爽性就不是该施工单位的员工,这种景象,裁定员应在仔细检查薪酬单、考勤记载真为的状况下,一般是不能承认劳作者与施工单位存在劳作联系的。
二、在劳作者仅供给证人证言的状况下,如用人单位未供给依据或供给的依据不足以证明劳作者非其员工,尽管,从依据规则视点来说,单就证人证言而作出现实确定有些勉强,孤证不立,需求补强,可是,咱们不能要求一位普通劳作者都能在作业中存留依据。关于这部分员工只要且仅有这些依据能够证明,因而,为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作出两边存在现实上的劳作联系的判决。
承认劳作联系需求哪些依据?
依据《关于建立劳作联系有关事项的告诉》(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则:二、用人单位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确定两边存在劳作联系时可参照下列凭据:(一)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员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二)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作业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四)考勤记载;(五)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其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职责。
《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供给的依据经查验现实的,裁定庭应当将其作为确定现实的依据。
劳作者无法供给由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与裁定恳求有关的依据,裁定庭能够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供给。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供给的,应当承当晦气结果。”此处能够与上面部分联系起来。
《依据规则》第七十五条规则:“有依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依据无正当理由拒不供给,假如对方当事人建议该依据的内容晦气于依据持有人,能够推定该建议建立。
综上,证明劳作联系方面的依据一般包含:劳作合同;薪酬打卡记载、单位盖章的薪酬条、单位盖章的员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的记载;用人单位发放的作业证、上岗证、考勤卡、作业服等;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载;其他劳作者的证言等。
此外,加盖公章的记载有劳作者姓名的用人单位文件、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定的有劳作者签名的合同、在劳作者作业中构成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在他出留存的有劳作者签名的资料、录音、录像、相片,都能够作为证明劳作联系的依据。
劳作争议两边怎么承当举证职责
1、对当事人或许代理人身份有贰言的,由持有贰言的一方承当举证职责。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裁定所依据的现实,或许辩驳对方裁定恳求所依据的现实有职责供给依据加以证明。
没有依据或许依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现实建议的,由负有举证职责的当事人承当晦气结果。
3、劳作者无法供给由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与裁定恳求有关的依据,裁定庭能够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供给。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供给的,应当承当晦气结果。
4、在劳作合同(劳作联系)争议案子中,建议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建立并收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建立和收效的现实承当举证职责。
建议劳作合同(劳作联系)改变、免除、停止、吊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变化的现实承当举证职责。
5、因用人单位做出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联系)、削减劳作报酬、核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发作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议所依据的现实和处理依据承当举证职责。
劳作争议举证的期限
举证期限由劳作裁定委员会依据案子状况指定,自当事人收到案子受理告诉书或立案告诉书之日起核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劳作裁定委员会提交依据资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抛弃举证权力。
关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依据资料,劳作裁定委员会审理时不安排质证,但对方当事人赞同质证的在外。
关于承认劳作联系依据你没有准备充分,能够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得到详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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