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姻登记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4 16:13浏览量:12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挂号作业, 保证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施行,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 内地居民处理婚姻挂号的机关 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许乡(镇)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便民准则确认农村居民处理婚姻挂号的详细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裔处理婚姻挂号的机关是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机关。
第三条 婚姻挂号机关的婚姻挂号员应当承受婚姻挂号业务培训,经查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挂号作业。
婚姻挂号机关处理婚姻挂号,除按收费规范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许附加其他责任。
第二章 成婚挂号
第四条 内地居民成婚,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成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成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
第五条 处理成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处理成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寓居地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处理成婚挂号的华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
(二)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处理成婚挂号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第六条 处理成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挂号:
(一)未到法定成婚年龄的;
(二)非两边自愿的;
(三)一方或许两边已有爱人的;
(四)归于直系血亲或许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成婚挂号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并问询相关状况。对当事人契合成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对当事人不契合成婚条件不予挂号的,应当向当事人阐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两边补办成婚挂号的,适用本法令成婚挂号的规则。
第九条 因钳制成婚的,受钳制的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则向婚姻挂号机关恳求吊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
(二)可以证明受钳制成婚的证明资料。
婚姻挂号机关经检查以为受钳制成婚的状况事实且不触及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的,应当吊销该婚姻,宣告成婚证报废。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