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是不是要交社会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3 00:12浏览量:2009
为了避免人口过快增加,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人口计划生育方针。那么未婚生育是不是要交社会抚养费,关于未婚生育交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未婚生育交社会抚养费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过关于批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抉择,批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接连了36年的独生子女方针正式宣告结束。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批改前后,都有规矩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职责”。其他,《婚姻法》第25条也规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小看。”上述法则,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对等权。
可是,对未婚人士生育权的规矩较为广泛、迷糊,忽略甚至明显束缚未婚人士生育权的法规和行政行为时有出现。比如,依据2014年3月27日经过并初步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则》第四十八条,“未办理成婚挂号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爱人又与别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同第五十三条又规矩,未办理成婚挂号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成婚挂号的,按照上一年当地乡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罚款)。
未婚生育有必要交纳高额社会抚养费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出国家规矩生育子女的,应当交纳社会抚养费。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需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一般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相同。
以四川省为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则》第四十二条规矩,未实施婚姻挂号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挂号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挂号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单身女性不能承受 辅佐生殖手术
跟着都市人生活方式的改动,其间,有不少女性希望能独力哺育自己的孩子。
事实上,目前国内试管婴儿技术现已适当老到,但未婚做试管婴儿的希望暂时还不能实现。2003年原卫生部新修订的《人类辅佐生殖技术标准》中规矩:“制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法则规矩的爱人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佐生殖技术。”
正规组织只为患有不孕不育或其他特别病症的已婚夫妻实施辅佐生殖手术,并且要求供应准生证等证明文件。其时,还未见有医疗组织为女性供应依据保存生育能力为目的的冻卵效力,正规的组织更不能为单身女性供应体外受精和受精卵移植手术。
归纳以上介绍,未婚生育违背计划生育方针,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未婚生育交社会抚养费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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