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2 23:45浏览量:341
房子拆迁判决请求书
请求人:
住所地:都江堰市太平街水都新城D栋
被请求人:都江堰市兴堰安居置业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都江堰市城乡产权交易中心5楼
恳求事项:
太平街水都新城D栋拆迁评价成果与市场价格严峻违背,要求进行从头评价。一起保留在拆迁后的旧址房子建造中具有居民住所的权益。
现实与理由:
一、评价成果与市场价格严峻违背
现在都江堰市二环路的揭露市场价在4700元以上,如:紫坪景苑均价5000元/平米、翡郦岛电梯公寓5000元/平米、青城外滩电梯公寓均价5500元/平米以上。内二环的岭秀都江多层均价6600元/平米。而水都新城坐落都江堰市水文明广场,是政府要点打造的“我国.水街”黄金商业口岸,一起是步行街,周边环境杰出。而由拆迁方单独选定的评价组织终究确认的评价价格为2980元/平方,明显严峻与现实不符,违背建造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子拆迁评价辅导定见》的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部【文号】建住所[2003]234号)第十一条“拆迁评价的价值规范为揭露市场价值”和第三条“依据被拆迁房子的区位、用处、建筑面积等要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价”之规定。
一起,水都新城D栋是本次快铁支线拆迁范围内,建造时代最晚(2004年建成),质量最好、是仅有一个钢混结构并由开发商建筑的带物管和其它配套设备完全的的商品房性质的住所小区楼盘。评价价格却仅比建造于60时代的寒酸平房子高750元,比建造于80时代的房子高420元。且水都新城D栋地震受损程度最低(细微)并施行了修理加固,获得了都江堰市房管局等相关部分的合格判定。故评价成果遭到业主的质疑。资料详见附件一:四川鹏程房地产评价参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价陈述。
因而,水都新城D栋业主恳求市房管局对被请求人关于水都新城D栋的评价成果予以否定,并对水都新城D栋的房地产价值进行从头评价。
二、业主依法保留在拆迁后的旧址房子建造中具有居民住所的权益
依照2008年12月9日都江堰市规划局发布的《都江堰市主城区控制性具体规划纲要》之规划,水都新城D栋归于寓居商业混合用地,故该楼在撤除后完全可以建筑居民住所,故特请求裁决被请求人不得擅自改变撤除后的土地运用性质,业主依法享有在拆迁后的旧址房子建造具有居民住所的权力。水都新城D栋规划详见附件二:都江堰市规划局《都江堰市主城区控制性具体规划纲要》水都新城段规划图。
此致
都江堰市房子管理局
请求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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