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5 04:13浏览量:2367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别人,使别人获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怎样处理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来为我们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要需求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约好股权转让价格、交代、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付出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求别的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抛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抛弃优先购买权的许诺或证明。
三、需求举行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赞同,免除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份额和表决方法依照本来公司规章的规则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抉择》上签字盖章。
四、需求举行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赞同,录用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份额和表决方法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抉择》上签字盖章。评论新的公司《规章》,通往后在新的公司《规章》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抉择》、新的《公司规章》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使的代表处理股权改变挂号。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具体约好。
股东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时,牢记要注意股权转让与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承当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好股权转让款之后,即受让人应当按协议约好付出金钱,出让人应当依照协议的约好,实行出让职责,处理股权出让的各种必经程序。至于公司的债权债务收拾及股东内部职责的承当则归于别的一个法律关系,能够由各利益方另行洽谈,洽谈不成乃至能够另行申述来处理相关纷争。退一步讲,即便股东想将这两方面的业务同时处理,也必定要在相关协议中约好清晰各自的权利职责,以防止因法律关系的概念混杂而发生争议和诉累,形成不必要的丢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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