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2 15:27浏览量:1692
离婚子女抚育由谁进行,依据有利于子女健康生长的准则来确认。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子女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依据子女的利益和两边的详细状况判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因而,离婚子女抚育的问题与夫妻离婚时子女的年纪密切相关。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育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日子,假如母亲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也可随父方日子(法条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第1条):
⑴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⑵ 母方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⑶ 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⑷ 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离婚子女抚育
由爸爸妈妈两边洽谈确认,洽谈不成的,由法院依据两边的状况判定。
假如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第3条、第4条的规则,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⑴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⑵ 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关于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⑶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⑷ 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⑸ 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已满10周岁子女抚育的问题
若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爸爸妈妈两边关于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详细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详细定见》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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