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和维修基金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8 04:14浏览量:2743

修理资金和物业费差异是什么?“专项修理资金”与“专项修理基金“是一回事吗?
“专项修理资金”与“专项修理基金“有什么差异呢?
1、 适用的目标不同
专项修理资金适用于住所物业、住所小区内的非住所物业或许与单幢住所楼结构相连的非住所物业;而专项修理基金则首要适用于产品住所和公有住所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所产品房。
2、 交纳主体不同
专项修理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修理基金产品住所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 适用范围不同
专项修理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和更新、改造;而专项修理基金则用于房子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
4、一切权不同
专项修理资金属业主一切,专项修理基金产品住所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归于整体业主一起共有
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显着的差异,因而,不能得出“专项修理基金”便是“专项修理资金”的定论。
别的,物业费和修理资金也是不同的。
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供给物业办理服务,业主根据物业办理服务合同所付出的费用,包含办理服务人员的薪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日常运转、维护费用,以及物业办理区域清洁卫生、美化维护、次序维护费用等。
修理资金: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修理及更新、改造费用。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