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清算通用公司破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4 12:42浏览量:2254

    清算是一种法令程序,社团刊出时,有必要进行产业清算。1.公司的兼并    公司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缔结兼并协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则,不通过清算(qingsuan)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令行为。公司兼并有两种方式:一是吸收兼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二是新设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兼并建立一个新的公司,兼并各方闭幕。    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则,公司兼并的程序有以下几项。    (2)签定兼并协议。兼并协议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兼并各方的称号、居处;兼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称号、居处;兼并各方的财物状况及其处理方法;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处理方法(应当由兼并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    (3)编制财物负债表和产业清单。    (4)告诉债款人。即公司应当自做出兼并抉择之日起10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30日内涵报纸上布告。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布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款或许不供给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兼并。    (5)处理兼并挂号手续。公司兼并,应当自兼并抉择或许抉择做出之日起90日后请求挂号。    2.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定分立协议,不通过清算(qingsuan)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令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方式:一是派生分立,是指公司以其部分财物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是指公司悉数财物别离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闭幕。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法人分立后,除债款人和债款人还有约好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力和责任享有连带债款,承当连带债款。    3.公司的闭幕清算    公司的闭幕是指已建立的公司根据必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除的法令行为。    (1)公司闭幕的原因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闭幕的原因,一类是强制闭幕的原因。    一般闭幕的原因是指,只需呈现了闭幕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闭幕。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则了公司一般闭幕的原因,主要有:    ①公司章程规则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许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闭幕事由呈现;    ②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闭幕;    ③因公司兼并或许分立需求闭幕的。    强制闭幕的原因是指因为某种状况的呈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指令公司闭幕。公司法规则强制闭幕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①主管机关抉择;    ②责令封闭;    ③撤消经营执照。    (2)公司的闭幕清算。    清算是完结已闭幕公司的全部法令关系,处理公司剩下产业的程序。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则,公司除因兼并或分立闭幕无须清算,以及因破产而闭幕的公司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其他闭幕的公司,都应当按《公司法》的规则进行清算。    ①建立清算组。    闭幕的公司,应当自闭幕之日起15日内建立清算组。清算组担任闭幕公司产业的保管、整理、处理和分配工作。    ②整理产业清偿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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