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8 09:34浏览量:1566

2017年农村土地赔偿规范。因为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未出台,农村土地被征收依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人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依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征收犁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量的六至十倍。
2、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收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量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收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收前三年均匀年产量的十五倍。
3、征收犁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规范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规范。
①青苗补偿规范:对刚刚耕种的农作物,按季产量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关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量补偿。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成的,不予补偿。关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交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有必要采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践价值补偿。关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采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规范:征收土地需求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播送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洽谈,编制出资概算,列入开始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备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规范,交给搬迁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犁地建房或许从事其它非农业建造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则,交纳犁地占用税。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