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1 03:40浏览量:1409

房子是家的标志,有房子,家才是完美的。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二手房,可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会呈现许多问题,特别是在买卖合同签定前和签定时更需求咱们特别留意。
一、 需求预备的证明资料
置办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不管哪种状况,都需求购房者预备好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托付代理人,须供给经公证的托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好内容
特别留意以下几点的填写 :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法该怎么?是一次性付款仍是分几回?每次付款是什么时刻?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通是否有抵触?防止向售房者承当逾期付款的违约职责。
3、购房者如需按揭借款,在合同中是否现已注明?
4、买卖两边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同时转交购房者,也需求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谁来承当?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当,交房后由购房者承当;
6、房地产的危险职责何时搬运给购房者?大多数的购房者会挑选使用在房地产搬运占有之日起搬运危险职责;
7、违约职责是否约好?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好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收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假如买卖两边没有特别约好,则买卖两边签字后合同即为收效。
2)买卖两边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收效。
3)买卖两边对合同的效能能够约好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时收效。
4)两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两边是境外人士,买卖两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通过公证,此刻合同刚才收效。
比较新房来说,二手房买卖愈加杂乱,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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