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罪判罚是否严重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7 20:35浏览量:2603
路旁边泊车意外被撞,假报警后逃离现场,即从无罪变成了有罪。2006年11月25日清晨4点半左右,犯罪嫌疑人钟某驾驭湖南BAA942变型拖拉机帮人送货,车行至龙头铺镇烟墩村路段时,钟某下车小便。当他正准备上车时,一辆小客车飞速驶来,撞到拖拉机的尾部,车速之快竟使拖拉机主动发动了,小客车司机当场逝世,车上6名乘客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两辆车也被撞坏。钟某登时慌了神,拿起手机拨打110,慌称自己在路上看到事故,然后敏捷驾车逃离现场。送完货后,钟某路过养鹌鹑朋友的家,突发奇想,居然用鸟粪涂改车箱板的碰击痕迹,以图不被人发现。而警方却依据假报警的手机号码找到了他的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条理》有关规定,发作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当悉数职责;可是有依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差错的,能够减轻职责。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钟某原本没有很大的职责,可是他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了,尽管后来证明小客车司机超速驾驭也有差错,但钟某仍是应负首要职责。钟某现年19岁,初中文化,在检察机关的查询中,他无法地说自己并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法律意识的淡漠使他由无罪变成了有罪。因而,检方提示广阔机动车驾驭员:交通事故后千万别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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