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3 16:50浏览量:663
在我国假如采纳的是的话是要通过法院的审理才会进行产业的切割和孩子归属的问题,在诉讼离婚的时分会上述一份离婚后代理词来为自己抢夺的更多的利益,下面就来看看离婚后产业切割代理词如何写吧。
一、本案并非分家析产胶葛,而是离婚后产业胶葛
原告在诉状中建议本案为分家析产胶葛,其意图是躲避婚姻法关于离婚后产业胶葛的规制。分家析产胶葛的条件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产业切割发生争议;而本案中,而原告与被告之间现已不是家庭成员联系(原告冯某与姚某于2008年8月17日离婚,原告姚女归原告冯某抚育),涉案房子系姚某个人产业。
二、被告杨某主体资格不适格
杨某于2004年6月7日将自己的一切的房子(被拆迁的房子)赠与给被告姚某及其弟姚兄之后,不再是涉案房子的一切权人,与本案无关。原告之所以将其列为被告,便是要给法官制作本案系分家析产胶葛的假象。
三、分家析产胶葛中家庭产业与夫妻一起产业应当区别开来
分家析产胶葛中家庭一起产业一切权人系家庭成员,不该当仅仅是夫妻二人(夫妻之间产业切割应当由婚姻法调整),而本案另一原告为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涉案产业不具有一切权;一起,家庭一起产业应当是整体家庭成员一起支付之后的所得或者是整体家庭成员受赠的产业,涉案房子归于被告个人受赠产业。
四、涉案房子源自杨某赠与姚某个人的产业,非夫妻一起产业
依据2004年6月7日杨某与姚某、姚兄签定的赠与协议书,清晰记载“赠与人……故决议将自己承继母亲的四间平房赠与姚某、姚兄二个儿子个人一切。”拆迁姚某个人一切的平房后,姚某使用拆迁款回购的房子依然归于其个人产业,与原告无关,不宜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
五、被告个人一切的拆迁款大于购房所需方价款
被告个人一切的平房被拆迁后,拆迁单位合计补偿给被告的金钱为342195.52元;而回购涉案房子一共仅需求340822.00元。因而,购买涉案房子底子无需动用夫妻一起产业;依据被告与拆迁单位的《回购拆迁弥补条款》第一页正文首部就清晰了“用拆迁补偿款折价购买房子”这一现实。
六、原告恳求承认涉案房子按份共有没有权力根底
如前所述,原告要求与被告按份共有涉案房子,因为涉案房子不归于一起产业,故,原告建议的按份共有时去了根底。因为原告在涉案房子中并没有共有比例,因而,其建议切割该房子的恳求不该得到支撑。
七、恳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恳求
被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的行为,原告在离婚后再次恳求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建议没有法律依据。因而,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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