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自书遗嘱的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4 03:12浏览量:379
跟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开展,很对人跻身工作,在岗位上脚踏实地。他们经常说,要为子孙发明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不能让子孙吃太多的苦,所以九尾子孙留下了许多遗产。在这儿就触及到了有关遗产的相关常识,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最高法关于自书遗言的解说”的相关法律常识。
一.建立要件
1书写自述遗言人有必要是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 自书遗言2意思表达清楚,实在3内容合法4有必要由自己亲笔书写全部内容5自述遗言人亲笔签名并闻名年月日
二.法律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第17条2款规则:“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第40条规则,“公民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个人财产处置的内容,确为死者实在意思的表明,有自己签名并注明晰年、月、日,又无相反依据的,可按自书遗言对待。”
三.书写要求
1.有必要由遗言人亲笔书写全文。遗言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彻底实在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又不易为别人假造、篡改。遗言人可在任何可保存的资料上书写,如纸张、皮革、布帛等。其文字可以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也可以用毛笔、钢笔、圆珠笔书写,只需笔迹清楚,意思表明精确明晰即可。
2.遗言人有必要注下一年、月、日。遗言书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作胶葛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辩明遗言人书写遗言时是否有遗言才能;当有几个内容相对立的遗言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言是最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言。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运用公历。
3.遗言人应亲笔签名。应由遗言人亲笔签名,以示遗言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实在目的表明,是遗言有用的决定性要件;无亲笔签名的遗言无效。
4.自书遗言答应遗言人涂抹、增删、修订。如需涂抹、增删、修订,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刻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正,应在遗言内容之后专段阐明修正之处。遗言书写结束之后,一般应由立遗言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言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言继承人保存,避免对其实在性引起疑问。
经过上面的相关常识,咱们了解了自书遗言的相关规则,这有助于咱们把它与其他类型的遗言分隔。如果您关于上面的常识还有什么疑问,听讼网为您供给免费的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