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坏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2 03:04浏览量:1602
公司不签劳作合同
3月19日,上海某服装出售公司贵阳办事处因未按国家规则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被责令依法交给9名职工近8万元薪酬。这是《劳作合同法》实施以来,贵阳市首例未签劳作合同付出双倍薪酬案。
3月12日,上海某服装出售公司贵阳办事处赖某等9名职工来到贵阳市劳作保证督查支队,反映该公司未按国家规则与其签定劳作合同,并出示了在该公司上班的考勤记录及薪酬表等根据。劳作督查支队当即到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负责人供认职工反映事实,公司的确由于对国家现行劳作保证法律法规不了解,而未与职工签定书面劳作合同。劳作保证督查员随即根据《劳作合同法》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期限另行付出本年2月至今的薪酬。3月19日下午,该公司在劳作督查支队事务大厅现场向职工付出了26250元,一起还付出了历年以来的加班薪酬53216元。
据贵阳市劳作督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因而,再次提示广阔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劳作保证法律法规的规则,从用工之日起标准本身的用工行为,下降用工危险。也期望劳作者在平常工作中留意保存相关根据,在本身权益遭到损害时,能投诉有据,斗胆、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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