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30 00:28浏览量:161
民事法令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为意图的具有法令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令行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明实在;
(三)内容合法。不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令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令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获得对方赞同,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
(四)行为合法。
民事法令行为能够采纳书面方式、口头方式或许其他方式。法令规定是特定方式的,应当按照法令规定。民事法令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令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令规定或许获得对方赞同,不得私行改变或许免除。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施行的;
(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施行的;
(三)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令约束力。
下列为可改变、可吊销民事行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许吊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严重误解的;
(二)显失公正的。
被吊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别的,民事法令行为能够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令行为在契合所附条件时收效,附期限的民事法令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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