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房屋买卖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3 00:03浏览量:2934
张先生与王先生缔结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没有处理过户登记时。张先生又将购得的房子出售给李先生,赚取差价。因为限购新政的出台,张先生与王先生的房子买卖合同不能处理过户手续,导致王先生与李先生的买卖合同不能实行。连环房子买卖合同效能怎么确定?职责怎么分管?
本律师实务:
王先生与李先生的买卖合同实在,指向标的物虽没有获得房子所有权。不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合同仍然有用。
关于解除合同的职责,因王先生与李先生在缔结合一起均应当预见到没有产权证的转让能够存在的危险,形成无法转让的结果,买卖双方均存在差错。只返还定金,关于李先生的其他丢失,没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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