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1 05:35浏览量:525
呈现交通事端的时分当事人应该要及时报警让交警来现场处理,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酒驾醉驾形成交通事端后为了躲避处分,有或许让其别人顶包,这种行为一旦被交警查办会遭到严峻的处分,那么交通事端顶包怎样处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交通事端顶包怎样处分
在呈现“顶包”行为的交通事端中,绝大多数驾驭员会先挑选驾车逃逸,再请别人来处理事端。而严峻的话,闯祸逃逸是要承当刑事职责的。
需求留意的是,即使没有驾车脱离现场,找人代替自身便是一种片面躲避事端职责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违法,适用闯祸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事端后找人“顶包”不光或许构成闯祸逃逸,还有或许构成波折作证罪,闯祸者是出于直接成心,明知自己犯法但为躲避法令追查仍活跃实施波折作证行为。
依据刑法有关规则:以暴力、要挟、贿买等办法阻挠证人作证或许指派别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端帮人顶包的法令职责
帮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闯祸就能置之事外。依据刑法规则,明知对方违法而为其供给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或许作假证明庇护的,构成庇护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则,明知是违法的人而为其供给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或许作假证明庇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违法论处。
发作事端找人顶包,该怎样处分?在发作事端的时分期望广阔司机朋友都要做到不逃逸、不顶包,英勇的承受公安机关的盘查,活跃承受查询,这样才能够从轻处理。
三、交通闯祸罪的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则,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应当立案追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布告、11月21日起实施的《关于审理交通闯祸刑事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2条第1款规则,交通闯祸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1)逝世1人或许重伤3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2)逝世3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3)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补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则,交通闯祸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以交通闯祸罪科罪处分:(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驭机动车辆的;(2)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设备不全或许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许已作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驭的;(5)严峻超载驾驭的;(6)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端现场的。
契合上述景象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查。应当留意,关于交通闯祸案子是否决议立案,一是要辨明事端职责,二是要看是否契合上述司法解说的详细规范。假如行为人只要违章行为,并未形成严峻后果的,则不以违法论处,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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