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面形式是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9 15:11浏览量:2806
关于合同书面方法的根本类型,首要包含了合同书、函件以及数据电文这三种。时至今日,两边作出约守时一般都是运用书面方法,这也对书面方法的标准有了必定的要求。为了协助我们愈加了解合同书面方法的类型,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合同书面方法是指什么
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则:“书面方法是指合同书、函件和 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和电子邮件)等 能够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方法。”依据合同法这一规则,清晰列 举出来的书面方法包含合同书、函件和数据电文三种根本类型。
1.合同书是指记载当事人达到的合同的内容的纸面文书。它包含格局合同书和非格局合同书。格局合同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 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明承受或许不承受的合同书。非格局 合同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两边洽谈一致达到的合同书。
2.函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以传统的纸张为介质,就合同的内容 进行来往洽谈的记载合同内容的信函。它经常在远途当事人之间订 立合一起运用,是一种经常被选用的缔结合同的书面方法。它与通 过电脑网络手法的函件不同,后者被称为电子邮件。
3.在我国合同法中,数据电文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流(EDI)和电子邮件(E-Mail)。可是,电报、电传、传真 并没有打破传统的以纸张为介质的书面方法,所以,依然归于传统 的书面方法的领域。电子数据交流又称“电子材料通联”,是一种 在公司、企业间传输订单、发票等商业文件进行交易的电子化手 段。我国合同法将电文方法的合同视为书面合同,无论是在当事人 约好选用书面方法仍是在法令规则有必要选用书面方法缔结合同的前 提下,当事人运用数据电文方法缔结合同的,都彻底满意书面方法 要求。
我国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对合同方法并无要求,只要在法令、行政法规有规则和当事人有约好的情况下要求选用书面方法。
二、《合同法》有必要选用书面方法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告贷合同选用书面方法,但自然人之间告贷还有约好的在外。第二百一十五条租借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选用书面方法。当事人未选用书面方法的,视为不定期租借。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借合同的内容包含租借物称号、数量、标准、技能功能、查验办法、租借期限、租金构成及其付出期限和方法、币种、租借期间届满租借物的归属等条款。
依据文章所表达的意思,信任我们都知道了合同法有必要选用书面方法,且关于合同的缔结也有切当的要求。因而,即便有合同书面方法要求方面困扰的朋友们,不要忧虑,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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