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1 05:25浏览量:2807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团体土地是团体所有。故而团体的土地的运用有团体的乡民决议,那么,能够将团体土地上的房子强拆吗?这是最近常常发作的拆迁纠纷案件,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浅要的剖析一下相关问题,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团体土地上房子强拆能够吗
在团体土地征收中触及征收农人团体土地上房子的,各地政府也不得施行强制拆迁,而应当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团体土地房子拆迁的程序
(一)处理用地请求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建造用地规模外独自选址的建造项目运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则办事员理征用团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团体土地请求:用地单位需求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造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疆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用地请求。
2.征用团体土地受理:区、县级疆土房管局承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团体土地请求,经检查对提交文件、材料齐全、契合条件的建造用地请求予以受理。
(二)拟定征地计划
行政主管部分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请求后,应自请求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计划,征地计划包含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农用地转用计划
2.弥补犁地计划
3.征用土地计划
4.供地计划
(三)征地检查
1.编制呈报说明书:疆土房管局依据各项征地相关计划,编制建造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阅:疆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用土地计划、供地计划及建造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同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阅。
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材料审阅赞同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查。
(四)征地审阅与批复
1.征用土地的审阅: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收到上报的建造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计划后,对文件、材料齐全、契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阅。
2.征用土地的检查:同级人民政府审阅赞同后,逐级上报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并将检查所需的文件、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用土地计划和供地计划并按规则寻求有关方面定见后30日内检查结束。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用土地计划和供地计划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宣布。
(五)征用土地计划的布告
1.征地计划布告: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计划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布告,其间征用乡(镇)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布告。
2.布告的施行: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计划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布告,该人民政府的疆土房管部分担任详细施行征用土地计划的布告。
3.征地补偿挂号: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布告规则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址处理征地补偿挂号手续。
4.补偿内容查询: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处理征地补偿挂号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疆土房管部分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经同意的农用地转用计划、弥补犁地计划、征用土地计划和供地计划,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安排施行。
2.区、县疆土房管局依据征用土地计划和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七)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布告
1.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布告:征用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布告,其间征用乡(镇)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布告。
2.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的施行:有关人民政府的疆土房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同意的征用土地计划,在征用土地布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予以布告。
3.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定见: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有不赞同见的或许要求举办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布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疆土房管行政主管部分提出。
4. 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确认:有关人民政府疆土房管部分应当研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不赞同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办听证会。确需修正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应当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和同意的征用土地计划进行修正。
5.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的批阅要求:有关人民政府疆土房管行政主管部分将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报人民政府批阅时,应当附具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的定见及采用状况,举办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 征地补偿、安顿费用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疆土房管部分将征地补偿、安顿费用拨交给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后,有权要求该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在必定时限内供给付出清单。人民政府疆土房管部分有权催促有关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将征地补偿、安顿费用出入状况向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予以发布,以便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村乡民或许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八)补偿安顿的施行
1.征地补偿、安顿计划确认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签定征地补偿、安顿协议。
2.区、县疆土房管局应当按照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向被征用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付出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处理农转工手续,执行需求安顿农业人口的安顿途径,施行征地补偿、安顿工作。
(九)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
用地单位征用团体土地,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依据以下不同状况由行政主管部分向用地单位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
1.以有偿运用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由疆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定土地有偿运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布《建造用地同意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运用费后处理土地挂号。
2.以划拨方法供给国有土地运用权的,由疆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布《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和《建造用地同意书》并处理土地挂号。《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应当包含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处、土地运用条件等内容。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乡村团体土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团体土地上的房子是不能够强拆的。因而,乡民遇到强拆的行为必定要及时告发,并且拆迁程序不合法也应该及时上报政府部分。假如您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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