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权转让现行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2 09:54浏览量:1611
我国债款转让现行法令规则《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款转让规则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力、责任悉数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获得合同另一方的赞同,并不得牟利。按照法令规则应当由国家赞同的合同,需经原赞同机关赞同。可是,法令还有规则或许原合同还有约好的在外。”《合同法》对此也只要寥寥数语。第79条至第83条、第87条对债款转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不能转让的景象、转让权力告诉责任、从权力应同时转让、债款人享有抗辩权、抵销权等内容作了大略规则。其间债款转让告诉责任与《民法通则》第91条规则的须经债款人赞同相冲突。有关债款转让的约束条件,《民法通则》规则过于严厉,不利于产品经济发展,而《合同法》规则过于广泛,不利于维护债款人和别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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